国家质检总局近期组织对钢丝绳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山东、陕西等6个省、直辖市78家企业生产的78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5.8%。
此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8918-2006《重要用途钢丝绳》和推荐性国家标准GB/T20118-2006《一般用途钢丝绳》规定的要求,对钢丝绳产品的钢丝绳直径、不圆度、表面质量、不松散性、捻距、包装、标志、质量证明书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较好,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达到100%。
钢丝镀锌层主要是用于防止钢丝绳腐蚀,提高钢丝绳的使用寿命。标准规定,钢丝绳产品的镀锌层重量应不低于相应级别和规格的规定值。抽查中有个别产品镀层重量不合格,达不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标准还规定,同直径钢丝制成的钢丝绳产品的中心丝与钢丝相比应适当加粗。抽查中有个别钢丝绳产品的中心钢丝直径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这样的产品在使用时会造成中心钢丝起不到支撑作用、钢丝之间挤压损伤、钢丝绳中钢丝受力不均匀,降低钢丝绳的使用性能和使用寿命。
钢丝绳不合格企业
●南通市新世纪钢绳有限公司一般用途钢丝绳 新纪元牌
●无锡华夏钢丝绳有限公司一般用途钢丝绳
●南通市天力钢绳有限公司一般用途钢丝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