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办
1.申请单位应在单位核准注册或批准成立之日起30天内持工商营业执照或机构成立批文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任命文原件及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到襄樊市襄阳区行政服务中心代码处提出登记申请。
2.行政服务中心代码处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有效证件进行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赋予代码并核发代码证书和代码IC卡。
(二) 变更
组织机构在申报办理代码登记后,凡机构的名称、住址、法人代表、机构类型、经济性质中的其中一项发生变更,应在核准变更之日内30天内到襄樊市襄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申办机构基本信息变更手续,同时换发代码证书和代码证IC卡。
(三) 年检
根据《湖北省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管理办法》,对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进行年检。各单位应在指定的年检期内,持代码证书正副本、IC卡及相关证件,到襄樊市襄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申办年检手续。该局对年检单位提交的有效证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年检相关手续。
(四) 换证
各单位应在证书使用期限届满之日起30天内,持代码证书正副本、IC卡及有效证件,到襄樊市襄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申办换证手续。该局应对所提交的有效证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换发新的代码证书。
(五) 补证
代码证书或IC卡损毁、遗失的,应当及时登报挂失并向襄樊市襄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补发。在申办补证手续时,申请单位应按要求填写补发代码证申请书,同时提交有效证件。襄樊市襄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所提交的申请和有效证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补发代码证。
(六) 注销
单位依法终止或注销的,应向襄樊市襄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申办代码注销手续。在办理代码注销手续时,申请单位应提交有关机构核准终止或注销的证明文件,填写代码注销申请书,并交回组织机构代码证。在核准代码注销后,代码管理机构应出具相应注销的证明文件。
(七) 处罚
对于某些组织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及时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申办、变更、换证、年审、注销手续的,将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07号有关条款予以处罚。罚款金额为500元到1000元。
(八)联系方式: 0710-281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