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办事处、区)中心学校,市直各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校园及周边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秩序,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鄂食安办[2006]13号文)和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对全省中小学校特种设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的通知》(鄂质监特[2006]44号文)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教体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校园及周边食品及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内容、主要对象
(一)检查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及责任制落实、学校食堂是否对外承包或由家属分包,重点对食物原料的来源、进货渠道及索证验收、涉证食品是否有QS标志、加工环境、食堂餐饮具的防护措施以及是否存在利用有毒有害、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等原料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以学校食堂或学生为供应对象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生产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
(二)对学校内部及周边食品商店的检查。检查各种证照是否齐全、食品来源、进货渠道和进货台帐记录,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经营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产品等问题。
(三)检查学校使用的锅炉和各类气瓶是否检验合格和办理使用登记证、是否有“土锅炉”在继续使用、司炉工是否培训、考核、取证、锅炉水质是否定期检验。
二、检查方法
一是采取现场检查与监督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二是查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是否到位、执行情况及定检记录。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各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校园及周边食品及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近期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搞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
2、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要发挥职能作用,整合监管资源,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完成此次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
3、加强督查,取得实效。为确保食品及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抓深、抓实、抓出成效,针对本次检查出来的食品质量和特种设备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单位(学校)限期改正,对到期不改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应积极帮助学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培训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指导学校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社会公众的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意识,让校园及周边食品及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深入人心。既要大力宣传食品及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又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防止炒作,维护社会稳定。
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